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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之旅中途退团该如何退费

今日苏州 2025-05-09 wer1545

本报见习记者 徐璟杰

看到直播间的宣传,张老伯报名了一家旅行社的20天西藏游项目。然而,在旅行过程中经历了种种不顺,张老伯等超65岁的团友选择中途退团,当他向旅行社提出退还余款时却遭到了拒绝。

这趟西藏游有些糟心

张老伯告诉记者,今年3月8日,他在抖音上刷到一家名为苏州疆藏行途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旅行社,对方推出的20天西藏游项目标价为12000元/人。主播称,如果游客因高原反应中途无法坚持,他们按照600/天的标准退款,最终张老伯通过微信支付了定金。

3月15日,张老伯一行5人在上海登上了大巴,大巴一路开到了四川成都,王老板才拿出合同给旅行团的成员。但这份合同上的退款标准减少到了一人225元/天。虽然感到不对劲且没有在合同上签字,但鉴于已经到了四川,入藏在望,张老伯还是补齐了近5万元的尾款。

张老伯告诉记者,大巴入藏后,整个旅程变得尤为艰苦,夜晚入住的4000米海拔上的酒店,零下七八度的环境下酒店却没有热水和空调,车辆还经常堵在高海拔山道上,一堵就是3个小时以上,缺氧、寒冷又只能干等的旅行体验严重耗损了他们一行老年游客的精力。

3月25日,旅行团到达了拉萨,张老伯一行不堪劳累,经过商量后决定退团并乘坐飞机回家。到家后,张老伯就退款事宜与王老板沟通,对方却拒绝退还钱款。

无正当理由退团拒赔

接到张老伯的投诉后,记者先以游客身份添加了疆藏行途旅游公司负责人王老板为好友。在聊天软件上,记者表达了对出现高原反应的担忧并咨询中途退团的退款事项,王老板向记者承诺:“如果中途出现严重的高原反应无法坚持,将退还没有产生的吃住费用。”

随后,记者拨通了王老板的电话并表明身份了解情况。在电话中,王老板否认了在直播间中承诺按照一人600元/天的标准退款一事。而关于为何没有与张老伯签定合同就从上海出发,直至成都才发放合同,王老板回应道:“这个旅行团是通过抖音联系的散客,游客们分散在沿途各地,我想着在成都接到最后一名客人把人集齐,再一次性发放合同。”此外,王老板也表示,签订合同时大巴正在山道上遭遇暴雪天气,当时他注意力集中在了路况上,并没有关注游客们是否签署合同。

王老板表示,当时张老伯一行人在拉萨执意退团,并拒绝签署他提供的退团协议书,直接乘坐飞机离去。在他看来,张老伯一行属于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退团,因此他拒绝赔偿退款。

建议务必先签订合同

针对张老伯和旅行社间就赔偿事项产生的纠纷,苏报96466公益律师服务团团长单位、江苏孚佑律师事务所的纪慧律师认为,尽管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由于张老伯已支付全部服务费用,已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双方之间仍成立旅游合同;且因张老伯未在书面合同上签字,书面合同条款并不构成合同内容,关于225元/天的退团款项的约定没有效力。

而对于双方争执的“一人600元/天”这一赔偿标准,纪慧表示,在这起纠纷中,张老伯中途退团,属于旅游者解除合同情形。《旅游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了对旅游者解除合同退款的处理: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因此张老伯应以该条法规为准主张退费。

律师建议,市民应寻找正规的线下旅行社进行沟通;与旅行社达成意向后,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将沟通的内容清晰写进合同,合同签订后再缴纳相应的款项,不仅能够避免损失发生,更是为旅行顺畅增添一份保障。

(来源:苏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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