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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实名曝光市监局“不作为”》后续:当事人发声提出质疑,市监局再回应

今日苏州 2024-10-25 user75452

扬子晚报网10月25日讯(记者 高峰)泗阳一男子在网上发视频实名举报当地市监局“不作为”一事经紫牛新闻10月18日报道后,网上实名举报人孙先生联系紫牛新闻记者,对市监局的回应提出了质疑。

据孙先生介绍,他在泗阳也经营一家食品公司,后因给诚可成公司帮了一个忙而惹上一个官司,从2019年底,他开始搜集诚可成公司的涉嫌违法的线索,并开始多次向省及泗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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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先生称,他向泗阳市场局举报泗阳诚可成涉嫌违法问题主要有: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冒用包括孙先生公司在内12家食品生产许可证,诚可成自己印刷包装袋组织工人包装食品在网站销售,且金额巨大,销售金额6000多万,冒用孙先生公司的就有3000多万,涉及50多个产品;以及食品包装缺斤少两问题。

据孙先生介绍,2023年5月8日,泗阳市监局执法人员电话告知他,他所举报案件结果下来了,“他只是告知我处理了诚可成使用一两家食品许可证被处罚,对使用我公司许可证以及靖江的猪肉脯产品没有被处罚,其他内容他说不便告知我。”

于是,孙先生在2023年8月19日对诚可成公司购买靖江猪肉脯产品进行分包的行为第二次向江苏省市场局举报。

在紫牛新闻对孙先生举报一事进行报道的当天,泗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案情通报》:对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无生产资质的条件下,购进一批10千克/箱的黄桃干、草莓干,使用擅自打印自己厂名厂址等信息的包装袋,将其分装成200克/袋作为商品,通过网店对外销售,销售金额合计128500元。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处以货值金额15倍罚款,计1927500元,该案经法院裁定,已进入执行程序。

“假如这个公布的案情通报是我举报的案件,那只是处罚了我举报的12个公司里面的一个公司许可证被冒用的2个产品:草莓干和黄桃干。”孙先生说。

对此,泗阳县市场监管局众兴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孙先生举报诚可成违法线索比较多,但经过执法人员的多方调查核实,最后能够确定的,只有这一违法行为。

此外,泗阳县市监局对孙先生实名举报的内容回应称,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泗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多次通过书面形式告知举报人案件办理进度及案件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所举报的内容均已全部查处到位,其所发布的网络内容不实。

孙先生对此也感到不解。他说自己最后一次接到执法人员的书面材料是 2024年1月23日的案件处理告知书,告知他“我局已于2023年5月8日,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依规定进行了文书送达……我局已于2024年1月18日,向宿迁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却并没有告知他10月18日案情通报的具体处罚内容。

泗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众兴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孙先生2019年11月的举报,已于2019年12月27日立案调查,并于2023年5月8日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一份,相关情况已通过孙先生留下的联系电话告知。2023年7月20日,执法人员又通过挂号信向孙先生寄出一份《举报处理情况告知书》,对孙先生举报的线索一一进行告知,“我们发给他的书面告知书有七八份,有的调查后不予立案,有的是告知他案件进展情况。”

校对 徐珩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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