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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长期护理保险失能失智待遇申请指南

本地办事/便民 2024-08-21 user1457

  申请指南

  (一)新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人员

  按《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如有前述病史及疾病诊断证明材料,或残疾证明材料的,一并提交即可。

  (二)已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

  由本人(监护人) 或护理机构直接向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出申请,提交前述疾病诊断证明材料或残疾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由本市三级医院或二级及以上精神专科医院出具。

  经办机构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进行核准登记,参保人员自登记次日起享受待遇。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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