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疗保险缴费办理指南
缴费基数
自2024年1月起职工医保,灵活医保月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
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医保退休一次性补足年限月补缴基数暂按7490元执行。
缴费标准
在职职工
缴费基数:下限4494元、上限24042元;缴费比例:用人单位:7%;单位职工:2%+5元/月的大额共济保费
灵活就业人员:基数4494元,缴费比例:8%。
退休人员
一次性补缴,基数7490元,缴费比例5%。
缴费流程
城镇居民医保
符合参保条件的参保人员于申报期内通过代办单位办理缴费手续即可:
1.由学籍所在学校(幼托机构)代办参保登记手续的,按照代办单位确定的方式缴费。
2.经办银行柜面缴费:在社区办理了2023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人员可直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在江苏银行、苏州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的营业网点柜面办理缴费。
3.线上缴费:
(1)“江苏税务”APP—“社保费缴费办理(选档)”;
(2)微信小程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
(3)“苏周到”APP—“社会保障”—“社保费缴纳”。
注:参加过2022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的老年居民、失业人员,今年不需要再至社区做参保登记,可直接通过以上缴费途径缴纳2023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
城镇职工医保:
由职工所在单位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
先在江苏医保网上服务大厅申报,每个月自动扣费。
江苏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j.jszwfw.gov.cn/hsa-local/web/hallEnter/#/Index
缴费时限
结算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缴费时限:
1.居民医疗保险申报缴费期为10月至12月;
2.职工医保参保单位于每月11日至次月6日(截止至17: 00)
缴费比例
企业职工:
1.苏州市区(市本级、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吴江区、昆山市、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
单位缴纳7%,个人缴纳2%(加每人每月5元标准的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个人承担);
2.工业园区
单位缴纳3.5%,个人缴纳2%(加每人每月5元标准的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个人承担)。
注:同时在职职工另需按5元/月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退休职工不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