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苏州公积金缴存基数
工业园区调整(更新时间7月10日)
调整范围及时间
本次调整范围为202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园区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的各缴存单位(不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下同)及其在职职工,以及参加园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员。
调整内容
(一)缴存基数
1、2024年7月1日起,园区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34700元、下限为4494元。
2、2024年7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园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本人自行确定,在本结算年度内,不得低于同期苏州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的10%,最高不超过6940元/月。
(二)操作提醒
1、对于缴存单位已主动申报2023自然年度工资总额的,2024年7月起,根据单位申报的2023自然年度工资总额计算生成在职职工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执行上限34700元、下限4494元。
2、对于缴存单位未主动申报2023年度工资总额,且根据职工2024年6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自动结转生成的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33000元的在职职工,请缴存单位于2024年9月30日24点前登录企业客户端,通过“缴费工资总额申报及基数差额补征确认”模块,进行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基数确认。系统将根据单位确认的缴存基数统一生成2024年7月至确认所属结算月应缴差额,与确认所属结算月住房公积金一起征缴。
未在规定期限内确认的,不自动调整缴存职工基数上限,不自动进行差额补征。
苏州大市公积金缴存基数暂未调整
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33000元
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最低社保缴费基数(4494元,如有调整以最新为准)
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按以下标准执行:
1.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工资基数应与本人当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一致。工资基数和缴存比例上下限按照缴存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2.自由职业者在本住房公积金结算年度内月缴存额最低为660元/月,最高不超过6600元/月。
苏州公积金缴存比例(最新):5%-12%
执行时间:2023年7月起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