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社保缴费指南
职工社保缴费
缴费基数
一、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5127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5025元执行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三、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调整缴费工资基数产生的补差部分,可在2026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
单位16%,个人8%;
2.失业保险:
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3.工伤保险:
在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实行浮动
4.医疗保险:
(1)自2024年1月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不包括工业园区):缴费费率恢复为7%
(2)工业园区:从2026年4月1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5%调整为6%
5.生育保险:
单位缴纳0.8%,个人不承担。
缴费入口
网上缴费流程:
1.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申报,每个月自动扣费;
2.医疗、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先在江苏医保网上服务大厅申报,每个月自动扣费。
网上缴费入口:
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江苏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j.jszwfw.gov.cn/hsa-local/web/hallEnter/#/Index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
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执行,每年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布后实施。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6〕30号)文件,2026年度我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按25127元执行,下限按5025元执行,我省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作相应调整
即缴费基数档次依次为5025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20000元及25127元。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按20%的缴费比例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医疗保险:
2022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8%(在单位缴费率和个人缴费率之和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和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每人每月5元。缴费流程
1.电子税务局APP:通过“办&查-社保业务-社保费缴费办理(选档)”模块办理。
2.支付宝或微信:在支付宝或微信中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点击“我要缴费”办理。
3.“苏服办”APP:首页点击“社保缴纳专区”或通过“社保医保-社保缴纳”模块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