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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人寿江苏分公司副总经理朱鹏飞提示您:产品适当性新规下的风险

游玩出行 2026-09-11 user15246

尊敬的消费者朋友们:

大家好。

"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人",这是金融产品销售的底线原则。然而在实际中,部分消费者因信息不对称、风险认知不足等原因,购买了超出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最终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已于2026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从制度层面为消费者构建了一道"安全屏障"。在此,我代表公司向广大消费者作出以下风险提示:

一、如实告知,认真对待风险评估

购买金融产品前,请消费者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必要信息。请认真对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不要为了购买高风险产品而虚报信息。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有效期原则上为12个月,超过有效期或自身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评估。

二、审慎选择,不轻信口头承诺

消费者应在充分了解产品、听取金融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审慎决策。切勿轻信"保本保收益""稳赚不赔"等口头承诺,一切以书面合同为准。

三、警惕两类"不适当"情形

如果产品风险等级高于您的风险承受能力,或购买产品所需资金与您的财务支付水平明显不匹配,金融机构不得向您销售该产品。如遇此类情况,请保持警惕,理性拒绝。

四、关注特殊群体保护

办法对65周岁以上的消费者给予了特别关注。金融机构向其销售高风险产品时,应履行特别的注意义务,包括制定专门的销售程序、强化风险提示、给予更多考虑时间、及时进行回访等。请老年消费者及其家属充分了解自身权益。

五、多与家人沟通,不出借个人信息

遇到大额投资、不熟悉的产品时,请和家人充分沟通,不要匆忙做决定。切勿将本人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等物品及信息交由他人代办金融业务。

适当性管理的核心,是让每一位消费者都能买到"对的产品"。我们承诺,将严格履行适当性义务,把合适的产品以合适的方式推荐给合适的消费者。

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您的理性选择,是保护自身权益的第一道防线。

张天硕

(来源:扬子晚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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